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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类别:纯教育、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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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刊投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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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凯麟 | 字数:3231 | 阅读:

摘 要: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更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和国家经发展的稳定。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十分显著,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也频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更是层出不穷,这些现象已经对国家的经济、对社会的发展、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都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这些问题源于刑法界缺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并且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规制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如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是我们当今社会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关键字:食品安全;刑事规制;食品安全犯罪

近几年来,许多国家均爆发了食源性疾病,我国更是频繁的发生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这些问题对我国的社会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现在,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成为我国关注的焦点,更是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其中存在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国刑法界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不够深,造成了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无能为力。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我们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规制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一项任务。

1 当前食品安全犯罪问题的现状

目前,我国正逐步发展经济,其中食品行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有一些自私自利的不法分子为了从中获取更多的利益,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向食品中添加了国家禁止的化学原料,致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更是直接破坏了国家经济稳定的发展,扰乱了社会的秩序。

从近几年频繁爆出的食品安全事故来看,致使与食品行业有关系的其他行业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做出了修正后,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但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还在不断地发生,由此而推断,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非常令人担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频繁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到位

2、食品安全犯罪牵连广泛,其中涉及到的金额巨大,这些现象正在逐步增多,从而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性也在逐步增大

3、刑法对食品安全没有保障制度

2 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21世纪的今天,世界难题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问题,为了加大改变这一现状,世界各个国家都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从我国制定第一部刑法之后,鉴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为了进一步保障我国的经济稳定增长,根据社会的需要,司法部门在不同的时期会对刑法的某个部分进行修订和完善。综合我国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研究发现,食品安全的规制还存在一些不足,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食品安全犯罪定位的标准模糊。在此之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多项政策,用于防止出现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但是治标不治本,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还是频繁发生,加上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定位的标准模糊,缺乏实际性。总之,食品安全犯罪是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是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凶手之一,只有确定了这一观念,我们才能打击和遏制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进而认识到以人为本的法制观念。

2.罚金刑的处罚力度不够。备受各国推荐的罚金刑,主要是因为罚金刑的有效性,其作为一种财产刑,简单、方便、有效,而且容易纠正错误的判决。根据多年来的理论加实践,我国把罚金刑作为一种附加刑法来实施的,在某些方面起到了预防食品安全犯罪,但是,附加刑中的罚金刑在处置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明显不够强,一般的处罚就是按照销售金额的比例来罚款,然而食品安全犯罪是以非法经营为目的的犯罪,加上生产者、销售者的犯罪成本低,因此根本达不到有效的惩治力度。 根据我国的刑法知识来看,为了预防食品安全犯罪,我们必须将惩罚这一手段发挥淋漓尽致。

3 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

1、严密刑事法网。目前,为了遏制食品安全犯罪,我国刑法正逐步的完善生产、销售等方面的规制,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运用“经营金额”代替“销售金额”,经营金额包括了在食品安全犯罪过程中所有支出与收入的资金,以此可以用于解决罚金刑的问题;二是增加罚金的数目,加强处罚力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现阶段的罚金刑处罚力度较轻,因而产生了一定负面的效果,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可以将罚金数额定在“1倍上4倍以下罚金”。

2、加强司法互动,严惩职务犯罪。我国司法部门由公、法、检三方组成,为了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互动和沟通,首先要加强公、法、检三方业务的协调,并且可以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小组,可以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严密的监督有关部门办理重大的案件,其次,要做好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尽力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合理的制定一些指导意见。并且在食品安全犯罪监管过程中,要严厉打击有关部门的受贿和渎职。

3、参与创新管理。在办理食品安全犯罪的过程中,首先要坚持严惩和预防两大原则,其次是要积极参加创新管理,同时,在办理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中,要学会总结在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充分利用好公、法、检三方组织部门这一载体,向司法部门提出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的相关意见,促进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和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规制。

4、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也频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更是层出不穷,这些现象已经对国家的经济、对社会的发展、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都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因此需要联合行业协会,加强宣传工作。为了更好的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我们需要充分利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及时掌握检察机关的动态,发布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护食品安全的最新信息。在食品行业中,我们需要与各类协会、委员会、生产企业等社会组织取得联系,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宣传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食品安全犯罪的违法信息;二是全面监督行业、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规制,进而促使生产者了解安全生产意识,对于可能会产生违法犯罪的条件,我们都应当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要做到在细节中形成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系统化;三是借助社区、广场等场所来宣传法制活动,或者参加公益法律咨询活动,及时将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以及相关的案例宣传到基层,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的了解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以及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理措施,从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

4 结束语

我国刑法界对食品安全犯罪问题缺乏原本应有的重视,现阶段食品安全的形式面临着严峻的考研,食品安全犯罪的事故也一直在逐步增加,这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刑法历来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门保障,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在管理食品安全的过程中,政府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后,还不足以规制其触犯规定的行为时,国家在被逼无奈的状况下,会动用刑罚加以惩罚,但是这对于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没有明显的效果。刑法不仅要惩罚犯罪者,还可以规范犯罪者,关于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我们必须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尽可能的规范犯罪者或者规范正预备犯罪的犯罪者。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完善对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规制的研究;这样才可能真正的做到保障食品安全,避免出现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进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共同建设美丽和谐的中国。

参考文献

[1]刘宪章.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J].人民检察.2009(07)

[2]左德起,林慧.从食品安全实施中看刑事责任的完善[J].中国公安全(学术版).2009(04)

[3]张云玲.和谐环境下关于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几点思考[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0,(3):41-43.

[4]杜海岚.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食品安全迫在眉睫[N].法制日报,200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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